为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,国家民政部联合多部门印发《关于推进普惠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》《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》,明确通过扩大普惠服务供给、升级农村养老体系,加快构建覆盖全民、城乡协调、优质可及的养老服务新格局。
在普惠养老服务领域,政策重点推进供给能力提升与服务价格规范。各地将通过用地保障、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,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,增加面向中低收入老年群体的普惠型床位供给。同时,要求各省市因地制宜制定普惠养老服务指导性价格标准,严格控制服务成本,确保养老机构收费水平与居民可支配收入相适配,切实减轻群众养老负担。2023年,全国计划新增普惠型养老床位10万张,重点向老龄化率高、服务资源紧缺的城市倾斜。
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同步发力。中央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村敬老院改造升级,完善消防设施、无障碍环境及护理设备配置,推动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80%以上乡镇。在村级层面,全面推广“互助养老”模式,依托农村幸福院、党群服务中心设立照料站点,发动低龄老人、志愿者为留守、高龄老人提供日常探视、生活帮扶等服务。针对农村养老人才短板,政策明确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参与养老服务,通过技能培训、资金补贴等举措培育本土化服务队伍,年内计划新增农村养老护理员3万名,实现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网络全覆盖。
此外,政策强调强化监督保障机制,要求各地建立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及动态监测体系,并将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,确保资源配置向农村地区精准延伸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将以普惠性、基础性、兜底性服务为核心,推动城乡养老设施共建共享、服务标准协同互认,为老年人创造更有尊严、更有温度的晚年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