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开启全民健康保障新篇章

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开启全民健康保障新篇章

作者:小晨    日期:2024-9-25

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开启全民健康保障新篇章

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,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,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发布《关于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前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国覆盖,优先保障重度失能人群的基本护理需求,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迈入新阶段。

《指导意见》强调,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以“政府主导、责任共担、保障适度”为原则,构建覆盖全民的长期护理保障网络。制度实施后,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将自动纳入保障范围,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的生活照料及医疗护理需求,优先覆盖失能老年人、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。通过统一失能评估标准、建立跨部门互认机制,确保待遇公平可及,切实减轻家庭照护负担。

全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开启全民健康保障新篇章

在筹资机制方面,《指导意见》明确建立政府、企业、个人三方共担的多元化动态筹资体系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分担费用,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则以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,确保制度可持续运行。同时,探索通过优化医保基金结构、划转结余资金等途径充实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池,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筹资调整机制。

值得关注的是,《指导意见》首次将家庭护理服务全面纳入保险支付范围,明确居家护理的基金支付比例最高可达80%,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提供上门服务。这一举措不仅强化了家庭在长期照护中的核心作用,还通过政策引导推动护理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,促进“医养结合”服务模式创新,为失能人员提供更便捷、人性化的护理选择。

制度的全面推进将同步完善配套管理机制。国家医保局将联合多部门建立标准化护理服务体系,强化基金监管与风险防控,并引入第三方评估和数字化管理平台,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。此外,通过培育专业护理人才队伍、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,进一步夯实长期护理服务供给能力,为产业发展注入新动能。

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全面实施,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,也是推动共同富裕、提升民生福祉的关键举措。未来,国家医保局将持续优化政策框架,深化部门协同,确保制度平稳落地,为构建“老有所护、弱有所扶”的社会保障新格局提供坚实支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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